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http://czw.fjgat.gov.cn/login_czw.jsp温馨提示:一、出租房屋申报备案可登陆该系统,填报相关内容,社区民警会及时上门走访、核实相关情况,并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二、出租房主应及时将承租人和居住人信息上报公安派出所。三、房屋承租人和居住人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上报公安派出所。四、房屋承租人和居住人信息可登陆该系统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