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北京市于1990年10月30日设立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其宗旨是根据北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发展相应的基础性研究,发现和培养人才,以促进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持续不断地支持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