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教育考试网www.sxszsks.cn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于2015年年初经市编委批准同意正式成立的。这是绍兴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是绍兴招生考试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调整。绍兴市教育考试院的成立,顺应了形势,满足了需求。它承上率下,既可直接对接省教育考试院,也便于指导全市各区、县(市)的招生考试工作;既能组织国家级各类学历考试,又能主持监督各类非学历等社会考试;既管理中高考等升学考试,又参与各类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改革创新工作。地址:绍兴市马臻路89号中专培训部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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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91年,主要负责沈阳地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沈阳市各类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审批等工作,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局级单位,是沈阳市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和服务中心。办公室内设综合处、普招处、成招处、自考处、中招处、教育考试处、信息科研处等7个处,下辖《招生考试通讯》杂志社,代管市招生考试研究会秘书处。 高考咨询:96789 1号键 中考咨询:96789 2号键 成招咨询:96789 3号键
南充招生考试网南充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咨询电话:0817-2239002... 南充市人民政府网 南充市教育网 雅安招生考试网 泸州招生考试网 自贡招生考试网 内江招生考试网 宜宾招生...www.ncz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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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 邮箱:zhsjyjzsb@163.com
大庆招生考试网www.dqzk.net大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是大庆市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大庆市教育局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内设高招办、成招办、自考办。 一、高招办业务介绍高招办主要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初中升高职、高专招生考试;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村村大学生”、“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培养计划的招生考试;高中数、理、化、生物的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等工作。联系电话:4664135。 二、 成招办业务介绍 成招办主要负责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
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负责运行维护,是大同市和大同市各部门,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大同市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文件,大同市重要会议等政务信息,面向社会提供与政府业务相关的服务,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邯郸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和中国成语典故之都,国务院批准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和市区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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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http://fgj.wuhan.gov.cn/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http://fgj.wuhan.gov.cn/bsfw_44/武汉市个人房产业务网上服务平台http://202.103.39.35:9081/home/login为进一步方便用户认证登录,平台将于2022年5月10日统一使用“武汉住保房管办事服务”小程序进行个人实名认证登录,用户可以选择使用微信扫码,通过“武汉住保房管办事服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登录本平台,进行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购房资格认定申请、存量房自行交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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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zhujianju.tangshan.gov.cn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信息、政策调研、新闻宣传、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助局领导对全局业务进行综合、协调;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领导批示、会议决定等督察、督办事项的处理;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安全生产、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行业社团管理,指导城市科学研究会工作。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fcj.nanjing.gov.cn承担统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战略研究,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邮编:210029,电话:周一至周五(白天)025-84725420, 025-84784599(晚间应急值守,非对外咨询电话)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